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召开“党建业务融合 点亮文明之光”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有效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职工工作生活幸福感和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满意度,2月25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召开“党建业务融合 点亮文明之光”主题党日活动,全体人员参加。
活动上传达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市场监管系统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往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工作程序和指标体系进行了详细说明。各科室结合实际,就自身承担创建文明单位的职责和重难点问题依次进行了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人文精神、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单位软实力的有效形式。文明单位作为行业领域示范单位,应将创建与单位业务相结合,将创建融入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之中,通过营造浓厚氛围、优化单位环境,开展志愿服务、选树道德典型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职工做文明风尚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
创建文明单位是实现单位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单位消费维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下一步,自治区消保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这个宗旨,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以建设团队文化、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促进单位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为构建和形成诚信经营、文明消费、高效维权、良性发展的高品质消费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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