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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诚信兴商 激发消费活力” 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时间:2024-03-15 17:27:42 来源:内蒙古消费者协会


  3月15日上午,自治区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此次宣传活动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主办,主题是“倡导诚信兴商激发消费活力”。活动旨在引导消费者参与消费监督,提高消费维权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引导生产经营者倾听消费者诉求,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诚信意识和行业管理水平,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多方参与、协同配合,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维权新格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宝锋、自治区政协常委、政协农牧委员会副主任、原自治区农牧厅一级巡视员赵永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二级巡视员张醒国、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格日勒图出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总队、自治区应急厅消防总队、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工信厅、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医保局等单位参加活动。

  毛宝锋致辞中指出,放心消费、舒心消费,诚信是基础、是根本,是行稳致远的法宝。去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25万件,同比增长27%,消费秩序进一步规范;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月月3·15”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司法、行政、行业、媒体、专家等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投诉信息公示、约谈、公益诉讼等方式,全力保障消费者各项权益,去年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7.48万件,涉及争议金额3.02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47万元,消费维权更有保障,一个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的新格局逐步成型。

  毛宝锋强调,2024年,自治区党委大力推进诚信工程建设,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专门出台落实诚信工程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信誉信息公示制度,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积极推进经营主体守住激励等16条举措,着力打造诚实守信市场运行生态,营造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活动现场举行了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街区)授牌仪式,为90家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街区)进行了现场授牌。同时诚信经营者代表宣读诚信经营倡议书。

  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主体代表等共1000余人参加现场活动,来自全区各盟市近百家企业千余种产品参展。活动现场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9个方面主题、5万余册宣传材料,设立投诉咨询台、新华报业中心媒体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据不完全统计,活动现场及通过网络观看直播社会公众人流量达8万余人次。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中国质量报、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媒体等30余家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实时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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