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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消费活力 走进“3·15”会客厅——访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六)

时间:2024-03-13 17:27:11 来源:内蒙古消费者协会

  在3·15来临之际,作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请您为广大消费者作出专业的消费提示。

  近年来,直播间购物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消费选择,带货主播的销售话术和直播的即时性特征,容易加剧消费者跟风购物的从众心理。对喜爱直播购物的消费者,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网络直播交易平台

  消费者应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直播电商,不要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同时,从事网络直播营销的经营者有依法履行亮照、亮证的义务。在选择正规平台交易时,拒绝私下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付款。

  二、不被“假优惠”陷阱误导

  主播们五花八门的促销推销,很易让消费者产生冲动消费心理。因此,建议消费者不盲目下单,理性选择商品。不轻信商家所谓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直播间购物注意“三看”:1.观看产品在线和历史直播数据;2.观看直播间产品点赞与评价,要注重审查评价与其直播间产品的相符性;3.审慎观察商品的价格变动趋势和产品资质等情况。谨防虚假打折,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三、留存相关凭证,遇到权益受损积极维权

  消费者购物过程中除了要仔细了解商家“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售后服务规则外,还应在第一时间保存好广告宣传、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的证据,若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与广告宣传不符等问题,要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商家所在地12345市民便民服务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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