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题培训班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学院举办
本报记者李娜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9月18日至22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学院,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区各盟市市场监管局12315机构、消协组织共60人参加了培训。
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学院培训部副主任段莉宁出席开班式并致欢迎词,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袁威伟在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做到学有所思,切实提高消保工作知识能力;二要做到学有所获,深思细学专业知识,紧密结合日常工作实践;三要做到学有所用,坚持学用相长,不断巩固学习培训成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效果,有效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次培训邀请深圳市委党校副教授彭姝,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专题讲座,同时邀请广东省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副主任刘阳、深圳市消委会监督部部长魏兴、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李斌、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锋,分别就消费纠纷调解实战经验、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消费环境建设与消费者满意度提升以及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分享。大家纷纷表示,讲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案例教育性强,对今后的工作实践有很大帮助。
此次培训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既有消费维权工作实务解析,还有特色亮点典型工作交流及实战经验分享,内容贴近基层实际,重在操作运用,旨在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充实理论知识,增强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效能,以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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