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县财政局“精准、规范、联动”三举措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使用
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河池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目标任务,从“精准、规范、联动”三个方面,严格资金拨付,健全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全面筑牢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屏障。据统计,截至2020年9月底,全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亿元,完成支出2.99亿元,进度为93.4%。全县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5.23亿元,完成支出4.94亿元,进度为94.5%。获取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5878万元,完成支出5708.4万元,进度为97.1%,主要用于香猪养殖、油茶产业、易地扶贫安置点幼儿园建设等17个项目。脱贫攻坚补短板投入2284.57万元,资金支出1914.91万元,进度83.8%,主要用于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六一园区深圳巴马扶贫车间、巴马县补短板第五小学学生宿舍楼改造项目、易地搬迁巴徐安置区扶贫农产品配送及交易中心建设等13个项目,极大助推全县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有效开展。
以“精准”抓“全面”。
一是精准入库。层层把关扶贫项目入库程序,先由县党委、政府分管县领导组织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各村驻村第一书记召开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联审会议,逐项审议各乡镇年度拟实施项目;再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召开项目终审会,拟定最终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保所有扶贫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入库。二是精准核拨。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和“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层层压实各扶贫资金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并按照脱贫成效的主要指标,将绩效目标与项目计划同步审核、同步下达。三是精准管理。严格实行县(部门)、乡(镇)、村“三级台账”管理扶贫资金制度,即县级建立总账,乡镇、村分级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做到“三级台账”相一致,与国办、区扶系统相一致,确保所有扶贫项目均在项目库中选取,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一目了然。
以“规范”抓“长效”。
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先后出台《巴马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系列办法,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真正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来。二是优化资金程序。优化项目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对于可直接支付的工程类资金等,全部采取直接支付形式拨付到施工单位,对于贫困户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三是规范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执行制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和减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支付的每个环节有据可依、有迹可查。四是落实项目资金跟踪措施。执行扶贫资金专题会议制度,定期聚焦资金支出目标任务及项目建设进度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相关责任单位提出的资金使用重点难点及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时限。五是实行通报约谈制度。坚持执行扶贫资金支出通报约谈制度,每月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红黑榜”通报,由县党委政府领导对支出缓慢的单位进行点名约谈,有效增强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加快资金支出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而提高资金支出进度。
以“联动”抓“监管”。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督查体系,及时掌握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动态监控。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线上监管,对扶贫资金数据进行逐项归集、整理、分析和预警,及时跟踪监管每一笔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支付全过程,实现扶贫资金监督监管全履盖,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线下督导。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扎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线下督查工作。成立项目资金核查小组,每年对各乡镇开展1至2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督导,重点督导扶贫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效益等。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16-2019年度各项扶贫资金进行核查,围绕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规定用途,资金使用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检查。四是强化整改力度。对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限时落实整改;并将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乡镇,通过“周通报”制度严密跟踪问题整改进度,确保资金精准、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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