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证监会齐发公告开展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
本报记者秦铭明 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相关公告称,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将于近期开展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面向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操作,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即日起接受机构申报。
同日,中国证监会发文表示,前期,其会同央行开展了证券、基金公司互换便利首次操作,操作金额500亿元,20家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参与投标。工具实施以来,相关机构积极开展互换便利操作,根据市场情况稳步融资、投资,截至目前首批操作已全部落地,实际投放超过90%,发挥了互换便利工具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积极作用。
中国证监会还称,中国证监会商中国人民银行在首批20家参与机构基础上,根据分类评价、合规风控等条件增选了20家参与机构,形成40家备选机构池。每批次操作时,根据意向参与规模筛选出20家左右的机构参与人民银行招标操作。目前,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12月31日开始操作。
中国证监会要求,相关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投资能力,加强合规风控管理,有效发挥稳市货币政策工具功能,加强和改善市场预期管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显示,互换便利操作是人民银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通过这项工具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首次互换便利操作,规模500亿元,20家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参与投标。截至年末,上述500亿元已基本用完,市场反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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