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端”发力模式 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引用法律条款一定要准确,《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定要规范,扣押物品处理一定要合规……”连日来,兴安盟司法局组织工作组深入全盟各地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个案监督评析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对全盟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规范,持续提高兴安盟司法公信力,助力诚信政府建设。
今年,兴安盟公布实施诚信建设六条重点措施,第一条就是“推动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有效降低败诉率。”近年来,兴安盟持续聚焦依法行政关键环节,靶向施策,形成前端预防、中端疏导、末端延伸的“三端”发力模式,全程构建“精准诊疗”体系,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一组数据可以说明“三端”发力模式的成效:2023年,兴安盟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2.6%,同比下降19.92%,全区最低;2024年一季度,全盟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3.16%,较全区平均水平低4.84%。
坚持前端预防。兴安盟紧盯依法行政这个关键前端治“未病”,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预防和减少不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产生。
兴安盟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实地督察、依法治盟年度考核和全盟不担当不作为专项考核内容,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依法履职。同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三年行动,创新推出“一标两表三图四清单”公示制度,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创新“司法行政监督+”“所所联合、居所联合、划区而治、清单式”等监督模式,健全盟旗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坚持中端疏导。兴安盟抓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这个关键中端治“欲病”,抓实诉议、检议衔接机制,抓实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抓实行政争议矛盾多元化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兴安盟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在法院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施“门诊分流”,将适合诉前化解的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打造“复议化解前置,法院诉讼断后”工作模式。同时,整合全盟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创新“复调”工作模式,构建以司法局为中心,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为基层点位,覆盖全盟的“1+5”行政复议服务和调解网络,发挥盟旗乡三级77个“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作用,推动行政纠纷柔性化解。目前,全盟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案件达6875件,调解成功6836件,成功率达99.4%。
坚持末端延伸。兴安盟重点做好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案件末端延伸治“已病”,突出深化法院、检察院府院联动以及出庭应诉、案件整改工作,切实减少行政诉讼新发生案件和败诉案件数量。
兴安盟畅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沟通协调,建立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共同学习培训、案例研讨等机制,拟定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降低败诉率两个办法,督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同时,实行包括提示函、督促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听证调查通报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通报的“两函三通报”工作制度,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据悉,兴安盟已经连续23个月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盟本级发送提示函196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听证调查通报达26期,还将持续通过以案促改的方式实现“败诉一起案件、规范一类行为”的效果,提升群众满意度,稳定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记者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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