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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行政许可新规落地,强化股东监管、高管任职有新要求

时间:2020-11-26 09:15:29 来源:新华融媒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丰凤鸣 报道

  11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注意到,与今年4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办法》变动不大,整体看较修订前在个别要求方面有所收紧。比如针对股权管理乱象,《办法》与《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接,要求强化股东监管,对拟成为信托公司控股股东的非金融企业提出更严格的准入标准。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办法》对相关高管任职资格条件作了优化调整,并对部分条款的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例如,强化独立董事监管,明确要求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信托公司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年。并明确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征求银保监会意见。

  对此,信托行业人士评价到,近年来信托行业许多风险事件的暴发背后都有一些共同原因,比如股东的不当介入、个别高管话语权过大等等。新规与当前监管部门提倡的提升信托公司治理水平精神相符,有利于促进信托业转型发展。

  强化信托公司股东监管

  近些年来常有新的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成立,但目前信托牌照只有71张,正常经营的信托公司仅68家,连银行数量的一个零头都不到。"所以都说在我国信托牌照是最稀缺的金融牌照,自然引得各路资本的竞相追逐。"一位私募基金从业人士对记者说。

  2015年,原银监会出台《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规范信托业市场准入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信托行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当前监管要求和行业新发展阶段需要,银保监会对《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共计7章76条。

  今年4月份,中国银保监会曾就《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修订,如今正式落地的新规聚焦点在何处?

  记者注意到,加强对信托公司股东的管理是《办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来看,此次办法修订在股东监管方面明确了以下要求:一是强化股东入股资金来源审查要求,严格要求自有资金出资。二是严格规范信托公司股权质押,进一步要求股东承诺不以所持有信托公司股权的受(收)益权等形式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三是明确信托公司股东管理、股东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托公司章程。

  《办法》还强化了非金融企业入股信托公司资质要求,对拟成为信托公司控股股东的非金融企业,在权益性投资余额比例、盈利能力、净资产比例等方面提出更严格的准入标准。例如,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出资人,投资入股信托公司数量应"符合《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对此,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根据监管要求,信托公司实际控制人必须"阳光化",明确风险责任,做到权责对等。但现实情况是仍有一些信托公司存在实控人不明晰的情况,甚至影响到了公司增资、部分产品兑付等。

  在上述人士看来,《办法》与前期出台的《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相对接,在对信托公司穿透管理精神上具有一致性,主要目的都是保障信托公司实控人明晰,提升信托公司运行的独立性,更好地保障投资人等各方利益。

  董事、高管任职条件有调整

  近期,中纪委官网披露了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而在邰戈之前,吉林信托已有连续三任董事长落马,信托公司的内部治理问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已有吉林信托、华宸信托、北方信托、陆家嘴信托、中信信托、山东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前董事长或总经理被查。其被指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职务侵占、贪污受贿等。

  记者注意到,在邰戈被查公告发布的第二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评论文章指出,信托公司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这其中不仅有干部个人自身品质的问题,也必然有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缺位的原因。"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防范化解包括信托在内的金融风险,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

  对此,信托公司行政许可新规也做了相关规定。可以看到,《办法》第55-62条对信托公司高管的必备条件和不得存在的情形做了详细规定。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正式发布的《办法》对相关高管任职资格条件作了优化调整,并对部分条款的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

  具体来看,在信托公司高管任职资格许可程序中,《办法》要求关于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总裁)的任职资格许可应在征求银保监会意见后作出决定。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只要求由银保监分局或所在地银保监局审查并决定,后抄报银保监会。

  此外,《办法》强化独立董事监管,提高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明确要求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信托公司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年。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上述要求是本次修订《办法》在引导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方面的举措之一。此外,《办法》还引导信托公司强化合规经营理念,新增信托公司合规总监任职资格条件及许可程序内容。

  记者看到,信托公司合规总监(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条件为"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其中从事法律合规工作2年以上。"

  一位信托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合规是近年来信托行业的主题。信托公司许多风险事件的暴发背后都有一些共同原因,比如公司治理不健全,一把手话语权过大,容易滋生职务犯罪,违规操作,从未埋下风险隐患。

  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中也提到,加强信托公司"三会一层"建设,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信托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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