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生态文明建设
本报记者秦铭明 近年来,内蒙古各级财政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之以恒支持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围绕强化政策引导,不断完善财政支持制度体系
通过推动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聚集效应,推进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不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制度,整合集成相关财政政策等举措,健全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多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会同主管部门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草原生态保护、土壤污染防治、耕地保护等领域的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流程、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推进绿色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人提出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完善绿色税收体系,将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提高50%,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开征环境保护税,助力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
围绕促进绿色发展,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此外,还积极利用中央项目和资金支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要求,建立健全稳定、常态化的生态环保财政投入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支持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不断推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
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和基金重点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倾斜,支持优化煤炭和新能源组合,积极发展非煤产业和低碳经济,全力推进节能降耗,支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行动,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内蒙古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作出积极努力。
围绕完善治理体系,不断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按照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原则,自治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形成“财政有补助、金融有支持、社会有投入”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积极参与、对接财政部发起设立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提前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对接等工作;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保领域;通过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事业;争取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统筹兼顾、守正创新,走好新征程上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自治区财政部门将一如既往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为自治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全力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是制约内蒙古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短板。自治区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大力支持“科技兴蒙”行动,支持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加快平台载体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实施科技创新攻关、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等部署落实落地,推动煤炭、稀土、新能源以及乳业、草业、种业等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为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打造新引擎、注入新动能。
持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本兼治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自治区财政部门更充分运用节能环保、产业调整、技术改造等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源税、环保税等税收政策,以及绿色政府采购、贷款贴息、重点产业和环保产业基金等财政政策手段,支持风能、光能等清洁能源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推动高质量发展。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腾出更多资金增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财力保障。自治区财政部门做好继续增收节支,特别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钱用在刀刃上,继续做实做细过紧日子措施,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大处着眼,从存量资金、专项资金上下功夫,大力压减、取消低效无效的专项资金,切实优化支出结构,腾出更多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内蒙古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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