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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四十年来首次全面修订 剑指恶意抢注与“心机商标”

时间:2026-07-10 15:09:53 来源:财会信报

  本报记者杨春章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这是该法自1983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标志着我国商标立法从局部制度完善迈向体系化重构。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恶意注册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罚款,误导性商标使用最高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罚款。

  源头治理: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囤积注册

  针对我国商标“重注册、轻使用”的顽疾,新法在注册准入环节作出重大调整,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该条款删除了旧法中的“恶意”限定词,以更为客观的标准直接压缩批量囤标、蹭热点抢注、倒卖商标牟利的灰色空间,将商标注册的核心前提回归“商业使用”本质。

  此外,新法首次为商标申请阶段的恶意行为设置了前置行政处罚。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注册行为,执法部门可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实现了“申请—审查—处罚”的全链条约束。

  在商标退出机制方面,新法强化了依职权主动撤销制度。针对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商标管理部门可依职权主动启动撤销程序,无需等待第三方申请,旨在盘活海量闲置商标资源。

  重拳出击:严打“心机商标”误导公众

  近年来,部分经营者利用注册商标暗示产品品质、工艺或成分,导致消费者“踩坑”的现象屡禁不止。新法对此类“心机商标”行为设置了严厉罚则。

  新法明确规定,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新法建立了社会监督机制,明确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今年3月,媒体报道了今麦郎“手打挂面”,“手打”二字其实是商标,引发热议。

  行业影响:酒业等品牌依赖型产业合规要求升级

  对于商标价值高、品牌依赖度强的酒业而言,新法的影响尤为深远。新法对傍名牌“搭便车”行为的遏制、对贴牌许可使用的规范以及对商标使用义务的强化,将倒逼酒企从“囤标”转向“用标”,品牌保护进入更高合规要求阶段。

  此外,新法还正式将动态标志纳入商标客体范围,声音、颜色组合、动态标志在符合显著性前提下可申请注册,以适配数字经济与短视频时代的品牌保护需求。同时,新法加强了驰名商标保护,明确国内企业在海外遭遇商标抢注时,可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出具驰名商标官方证明文件,为企业出海维权提供制度支持。

  行业监管:规范代理机构与优化确权程序

  针对商标代理市场失序乱象,新法构建了“备案+自律”双重监管体系,要求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全备案,并明确了协助恶意注册的处罚标准,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并停止受理其业务。

  在授权确权程序上,新法将商标异议期由3个月缩短至2个月,并明确了审查时限,旨在缩短商标确权周期,降低申请人时间成本,减少恶意异议拖延商业布局的行为。

  专家指出,此次修法体现了我国商标制度由“重数量”向“重质量”、由“重管理”向“重治理”的深刻转型,有助于引导商标资源回归服务创新创业和品牌建设的制度本源,为建设品牌强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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