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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深化治理开票乱象

时间:2026-06-26 15:18:30 来源:经济日报

  网络货运行业轻资产、流水大、用票频繁且税源高度集中。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24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在部分省局开展网络货运行业管理试点,探索规范网络货运行业税收秩序,并在全国范围内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空转走单”“循环开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作为网络货运行业管理试点地区之一的安徽,税务部门依托省政府主导建设的安徽省网络货运服务平台,会同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银行等多部门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合同流、轨迹流、票据流,建立17项校验规则,搭建“五流合一”闭环监管体系,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上报运单实行100%全量核验,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目前,该平台已在全省7个地市20个区县完成部署,累计接入173家网络货运平台企业。

  在网络货运行业比较集中的天津,税务部门自主研发网络货运行业风险模型,通过将平台企业报送数据与申报数据进行交叉比对、成本费用合理性分析等多维度校验,精准识别行业风险疑点,有效规范网络货运行业税收秩序。

  在江西,税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通过将运输资质、车辆轨迹、运单数据等4类13个风险指标固化在税收大数据智慧平台,实现定期扫描、精准识别。2026年1月至5月,推送风控核查任务7户,推动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

  “不法平台企业以违法手段获得成本优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合规平台企业反而在价格上处于劣势。‘开票经济’所构建的畸形商业模式,本质上是在透支行业未来的信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认为,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精准识别风险,一体化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正是为守法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

  制度约束是重要基础。2026年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从平台资质、主体责任、数据监管等多维度明确规则。这是网络货运行业从规模扩张走向规范发展的关键制度跨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表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一旦涉及虚开发票,不仅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更可能触发刑事追责——从行政罚款到刑事责任,每个违法环节都将产生不可逆的法律后果。

  从行业整体看,合规监管的效果正在显现。以江西为例,税务部门通过对接省交通运输厅,获取全省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并正式接入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企业名单,结合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信息,将全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共96户全部纳入核查。2026年1月至5月累计开票11.8亿元,同比下降六成以上。

  安徽通过“五流合一”的闭环监管体系,核验运单1611.31万条,累计发现异常运单175.09万条,经人工复核,阻断涉嫌虚开发票交易30.19万笔,涉及金额10.23亿元,推动全省车辆资质合规率达93.4%、轨迹合规率达98.9%。

  从全国层面看,今年1月至4月,违规招商引资企业较为集中的道路货运服务等行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5.9%,降幅较去年全年扩大4.6个百分点。

  2024年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明确,地方政府不得再通过税收返还等变相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李平认为,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落地生根,地方财政政策的统一性正在重塑,这是网络货运行业从“畸形依赖”走向“自我造血”的关键转型期。他建议,地方政府应从拼政策、搞返税转向优环境、强产业,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科学发展,挤掉虚开发票的水分,让统计数据真实反映行业实际。(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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