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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查获一起实习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0-11-09 10:39:56 来源:财会信报/财会信报社

  本报记者杨世平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人人都知道,但总有些人喜欢铤而走险。这不,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近日又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更奇葩的是这位“胆大”的驾驶员居然还在实习期内。

  11月4日22时28分许,大队民警在晋运高速公路牛匠收费站夜查时,发现车牌号为晋A3PCXX的小轿车内弥漫着浓浓的酒味,驾驶员面部微红,神态疑似饮酒后反应,遂示意其停车进行酒精测试。在随后的酒精检测中,驾驶员成某的酒精血液浓度为79mg/100ml。

  据成某陈述,4日晚,成某与几个朋友为庆祝人生第一次工资而聚餐,期间喝了点白酒。虽然离家只有短短几公里远,但其害怕走市内道路被交警查酒驾,就心怀侥幸地计划走一小段高速公路以避开交警,没想到刚下收费站就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民警对这位既“胆小”又“胆大”的小伙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指出其面临的处罚不仅仅是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还因为其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其驾驶证会直接被注销。成某听到以上处罚后深悔不已,表示自己辛苦考取的驾驶证在手里半年不到,还没捂热就被自己挥霍了,真是自己给自己上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规定,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罚款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由于成某还在实习期内,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规定,成某驾驶证将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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