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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鸡西农商行因贷款挪用失察被罚3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

时间:2020-11-24 09:42:08 来源:新华融媒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常媛媛 报道

  11月23日,鸡西银保监分局披露的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黑龙江鸡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鸡西农商行")因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应发现而未发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鸡西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与此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某、高某某因对鸡西农商行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应发现而未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鸡西银保监分局警告。

  据不完全统计,这不是鸡西农商行第一次接到罚单。企查查显示,2018年12月11日,鸡西农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被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中心支行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另外,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鸡西农商行成立于2015年5月19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注册资本为50000万人民币。

  记者查询资料获悉,鸡西农商行暂未披露2020年季报信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2019年报显示,鸡西农商行资产总额为123.24亿元,负债总额为116.18亿元。营业总收入为5.27亿元,净利润为0.71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有35条有效股权出质信息,其中沈阳北碳密封有限公司质押所持股权4990万股,占鸡西农商行股权的9.98%。

  记者就罚单及财报情况多次致电鸡西农商行,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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