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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维护促进市场公平 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力度

时间:2020-11-23 15:00:21 来源:财会信报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谭浩俊:维护促进市场公平 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力度

  财会信报/财会信报网(记者滕娟)近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此举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

  市场监督总局牵头17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以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包括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共17个部门组成。

  由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为其他16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国务院有要求,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不正当竞争花样翻新危害大

  著名财经评论员谭浩俊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联席会议由17个部门组成,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等,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显然,这是维护良好市场竞争秩序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

  谭浩俊指出,众所周知,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是相当大的,会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良好的市场秩序,会削弱和窒息市场活力、阻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发展,也会损害其他经营者或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说“不”,也必须通过严格执法,对不正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从总体上讲,我国在不正当竞争方面似乎一直没有出现过太大的问题,市场秩序也相对较好的,不正当行为不是很多。虽然局部也出现了一些不正当行为,但是,由于范围很小、影响不大,大多按照其他途径或适用其他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了,如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并没有上升到不正当竞争范畴,也没有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手段。

  谭浩俊指出,但当前,随着一些新兴业态的不断涌现,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经营者经营手段越来越多,不正当竞争现象也在逐渐增多,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正当竞争手段和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他举例到,如在互联网巨头之间时常出现的“二选一”,就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再如平台经济发展中平台对商家、对消费者的过度补贴,一定程度上也是不正当竞争,因为,这些钱大多来自股票市场或者是资本投入的,看似为企业的钱,实质也是广大企业和居民的钱,是通过股票市场等转移到了平台手中。这种筹钱不要成本,花钱不讲规矩的行为,比一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更为可怕。相当一部分平台与机构,由于烧不起钱而被迫关闭,继而带来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巨大损失。而在市场经营中时常会出现的商业回扣和商业贿赂行为,也会对市场公平带来极大的破坏,导致竞争不公平。眼下是按照腐败等处理的,谭浩俊建议,今后还应当要加一道不正当竞争,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企业实施处罚。

  加强识别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力度

  而从近一段时间以来的情况看,无论是反不正当竞争的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总局,还是金融、住建等部门,也都在通过不同方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打击和遏制,对市场秩序予以规范。如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央行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都与反不正当竞争有着密切关系。反垄断,毫无疑问是反不正当竞争,而规范网络小额贷款,除了防范金融风险之外,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消除不公平竞争也是关系非常密切的。否则,网络小额贷款通过不规范行为发放,不只是风险很大,对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的拓展也是会带来很大冲击的,必须予以规范与约束。

  谭浩俊提醒,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表现得很容易区分,如商业贿赂、欺行霸市,有的表现得很难区分,如设置一些进入边界、出台补贴政策等,它可以通过直接给消费者让利等来体现,从而让执法部门很难下手。因为,一旦下手就会触犯众怒。而不下手,又会对其他经营者产生不公。因此,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是必要的。关键在于,进入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部门,都要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来,而不是挂个名、做个摆设,甚至在涉及商业巨头时,从中做好人。如果这样,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就很难发挥作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也很难推进。

  对于眼下互联网平台巨头频繁出现的“二选一”,谭浩俊认为,有关方面应当联手,坚决予以打击,坚决不允许互联网巨头再用“二选一”手段来侵犯消费者利益。一些平台公司的补贴政策,也要按照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与规范。因为,大多数补贴都是不规范竞争行为,是用“烧钱”来不规范、不公平地获得市场份额。平台公司也好,其他市场主体也罢,能不能占领市场,占领多大份额的市场,要靠产品与服务,而不是补贴。不管哪家企业,都是没有能力亏钱经营的。资本市场也不是一些企业的提款机,想怎么捞钱就怎么捞钱,必须严格规范平台公司等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行为。

  “在此基础上,互联网平台巨头疯狂并购中小科技型企业、流量企业等的行为,也要按照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要求,做出一些规定与约束。依靠资本的力量疯狂收购和灭杀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行为是对创新创业的极大破坏,必须予以规范。”谭浩俊还表示,有关方面应当对互联网巨头近年来的并购行为进行一次评估,看看正面作用与负面影响到底哪个大。正常的市场并购是应当支持的,赶尽杀绝式并购是要坚决制止的,这不仅是不正当竞争,也是垄断,更是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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