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26张罚单剑指十家银行,因代销、信贷违规问题合计被罚1215万元
10月27日,宁波银保监局连续公布26张罚单。
26张罚单剑指十家银行,其中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信社均未幸免,内容涉及到代销业务管理不规范、信贷违规、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合计被罚1215万元,同时,多名相关负责人被罚。
此次罚单中多家银行罚款超百万,其中,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落实监管意见、关联交易未按监管要求进行审批、员工行为管控薄弱、违规发放项目贷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和期货市场、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不合规、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并导致流动性指标失真、虚增存贷款和变相提高三农融资成本等,被罚360万,这也是本次罚单中数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记者就罚单情况联系到宁波通商银行,负责人员表示,此次罚单都是2019年全面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银行对此也比较重视,到目前为止客户权益、经营管理等方面基本已经全部整改,个别小问题还在整改当中。
此外,作为国有大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代理销售行为不规范,罚款人民币45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在股份制银行中,民生银行同样因代销问题被罚,罚单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代销业务管理不规范,罚款人民币25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另外一家股份制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搭售、对房地产开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等,合计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另一张罚单显示,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薄弱、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借贷搭售、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信用证贸易背景审核不严等,合计罚款人民币16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三家城商行被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授信业务未履行关系人回避制度、贷后管理不到位,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该行对贷后管理不到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两张罚单。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对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未落实回避制度且授信严重不审慎,关联方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比例,高管代为履职超期,违规开展理财业务,部分信贷产品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罚款人民币165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该行因信贷管理问题不规范,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虚增存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罚款人民币145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另外,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信社均收到罚单。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罚款人民币70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连收三张罚单,其中两张罚单均为信贷管理不到位,罚款人民币20万元,两张罚单合计罚款40万元,并责令该联社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另外一张罚单因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该联社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从上述罚单来看,对于信贷管理、员工行为管理等问题,监管正在不断趋严,今年因贷款问题银保监会屡下罚单,同时也在会上重点强调银行机构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进一步提高贷款质量,2020年将严格执行授信集中度等监管规则,严厉查处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持续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彭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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