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税务

两部门发文明确继续执行的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时间:2021-08-29 09:28:57 来源:中央新闻客户端

  从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下文简称《税法》)将正式开始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税法》施行后,将继续执行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标准黄金,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

  (记者 田琪永)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删稿流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版权声明:财会信报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701 蒙ICP备20001920号-1 

Copyright © 2016-2020 财会信报 All Rights Reserved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10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