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积极创新机制提升农田建设项目管护水平
2018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从完善制度、搭建平台、市场运作、落实主体、加强考核等方面创新机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农田建设管护模式。
一、完善制度保障。泰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建设工作,明确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职责,先后印发《泰宁县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规定》《泰宁县农田工程管护考核办法》《泰宁县农业基础设施管护人员考核细则》《泰宁县农田项目建设和管理公示制度》《用水户协会奖惩办法》《农民质量监督员制度》等,为管护措施落实到人、到点提供了严格规范的制度保障。
二、搭建管护平台。委托第三方开发泰宁县农田设施工程管护系统,该系统涵盖水源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机耕路、渠系建筑物、防冲护岸等工程基础设施信息、管护管理信息、用水户协会信息等,实现工程设施数字化、管护工作数字化、评价考核数字化,提高了管理效能和管护工作水平。
三、市场规范运作。一是设立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基金。从水资源费中提取30%资金作为工程管护基金,每年提取管护经费约70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管理使用。二是开展保险救大灾。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与人保财险泰宁支公司签订《泰宁县农田工程财产保险协议》,保险期限三年。按照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工程设施测算投保单价,保险总金额为3.32亿元,保险费率按2.6‰核算,共计保险费261万元。各部门涉农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合同中需明确约定按投资总额的1%提取项目管护费,从全县烟叶返税中提取2%,并统筹中央、省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等一并注入县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基金,提供资金保障。
四、明晰产权责任。为明晰农田建设项目产权归属,规范移交手续,泰宁县设立县级农田建设服务窗口和9个乡(镇)级农田建设服务窗口。出台《泰宁县农村小型农田工程产权证办证指南》和《泰宁县农村小型农田工程使用权证办证指南》,由工程产权人或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核实,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审核,并经县、乡、村三级服务窗口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政府颁发工程产权证或使用权证。
五、打造管护队伍。为落实管护主体,打造专业化管护队伍,组建了3个层次的专业化管护队伍。一是选聘村级管护员。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了167名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知识及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工程设施管护员,管护员与用水户协会签订协议,明确管护员管护范围、职责、工资及其考评办法。二是优选乡级维修队。对于维修工作量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的工程设施修复,由当地乡(镇)委托境内专业维修7队进行维修养护。三是外聘专业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专业服务公司,签订三年管护协议,购买专业化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工程管护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及考核,对管护到位的村用水户协会按核定费用补助,管护不到位的村用水户协会核减管护费用。
六、及时总结推广。全县112个行政村都已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且全部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银行专户。全县167名管护员已经全部到岗到位,共同承担起8400余处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的重任。全县已颁发321本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和18本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目前已建工程设施运行良好,基本实现了“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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