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域

山东省教育厅等印发通知 部署设立中小学春秋假

时间:2026-03-31 14:22:41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设立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春秋假,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春光秋色中感受自然,在社会实践中丰富阅历,促进身心健康成长。鼓励各地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参照执行。

  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鼓励将春秋假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时间假期;也可与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运动会、劳动周等活动统筹安排。

  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市充分考虑本地气候条件、生产安排和学年度教学实际等研究确定,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

  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主要通过统筹利用日常机动教学时间等方式补回,确保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国家规定教学任务全面完成。

  春秋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任何作业,不得组织线上或线下授课、补习、考试,或利用其他方式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肃查处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的违规学科类培训活动。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支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安排有效衔接,方便亲子出游。

  对于春秋假期间家庭照护困难的学生及农村留守儿童,各地要完善多元托管服务体系,解决家长假期托管看护难题。社会托管服务满足不了需求的,由学校予以兜底。(记者 公雪)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删稿流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版权声明:财会信报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701 蒙ICP备20001920号-1 

Copyright © 2016-2020 财会信报 All Rights Reserved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10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