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内蒙古实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内蒙古当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的行动派
走进自治区政法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熟练操作着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进行案件交接流转,并通过该平台开展案件全流程、智能化、可回溯监督管理。
有一个较为贴切的比喻,该平台相当于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党委政法委为群主,政法各单位为群成员,在实现各项业务协同交互的同时,又保证了各单位相互监督制约。平台现已全面覆盖了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政法单位。
该平台的建成作为打破政法部门间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的关键性举措,标志着我区执法司法办案模式实现历史性变革,也是我区政法改革成效的一个缩影。
健全完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规范执法司法权运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近年来,全区政法机关以政法改革为切入点,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
靶向聚焦,重点施策。我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铺展开来:
——改革重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执法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构职能进一步整合优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法院、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钟”改革全面落地,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体系不断优化。
出台《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司法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强化审判权责清单、检察官权力清单,常态化开展员额增补、退出工作,实体化运行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全区政法机关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刑事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基本证据标准,充分发挥庭审的作用,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
全区法院系统积极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大案精办、简案快办,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一般简单案件进入了“快车道”,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实现了司法资源科学配置。
针对一些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得不到及时保护的情况,全区检察机关着力服务保障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构建起生态保护区域协同共治新格局。
——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全区法院系统着眼于解决“立案难”“执行难”问题,实行立案登记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协作机制,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信用惩戒措施,有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北疆枫桥”诉源治理品牌。
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从“合规护企”“清挂护企”“防扰护企”“知产护企”“送法护企”五个方面,提出30项务实举措,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上,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实施“五个一”“五个百”工程,大力推动一网通办实现百分百网上办、掌上办、全程网办,累计出台便民利企措施100余项。
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启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平台,打造“援调对接”新模式,办好法律援助案件,深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为乡村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了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记者王皓、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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