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守信主体得到更多“信用红利” 阿拉善盟六项措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全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六项措施规范各方交易主体行为,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主体能够得到更多“信用红利”。
以制度规范促进诚信交易。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管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修订完善《阿拉善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等20项工作制度,为诚信交易提供政策依据。
以信息建设促进诚信体系。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主体信息库,加强与各行业领域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信息全覆盖。截至目前,中心网站曝光栏累计通报不良执业行为企业237家,通报不良执业行为个人208人,表扬42家守信企业。
以信用承诺促进诚信意识。建立信用承诺机制,各方交易主体在参与交易活动时均需签订信用承诺书,其中,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以事前信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评标专家提交认真履职、公平公正评审承诺书,投标企业在办理CA数字证书和投标过程中提交“信用承诺函”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氛围。
以信息公开促进诚信监督。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利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政府采购、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等网站,全方位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以信用评价加强诚信管理。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严格的信用评价管理。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交易行为进行写实记录、量化赋分,实行准入退出动态评价管理,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主体将强制其退出交易平台。截至目前,已对31名出现失误的评标专家进行限制评标的处理,对19家招标出现失误的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以信用奖惩促进诚信建设。加大奖惩力度,对诚实守信相关交易主体给予投标保证金分类减免、价格扣除优惠、扶持等政策;对规避招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扰乱交易市场秩序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建立预防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对不诚信行为从源头上进行限制和防控。(沈雅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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