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域

宁夏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等业务

时间:2023-04-01 14:56: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1日从宁夏公安厅获悉,宁夏公安厅决定于当日在宁夏正式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等业务,主要包括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所有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业务、网上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

  据介绍,宁夏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业务,外省居民需要在宁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宁夏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开通所有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居民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业务的,均可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无需返回原籍办理迁出手续;开通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业务,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经公安网查实的,可以在宁夏任一户籍派出所(户籍窗口)开具证明凡公安网无法查实,需调阅原始档案核实的,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实后出具证明。

  此外,宁夏还开通了网上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公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从业禁止条件的单位(企业),可通过“宁警通”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宁警通”APP申请查询本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或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

  据了解,宁夏各派出所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采集户籍、照片、指纹等信息,通过“跨省通办”业务协同应用平台推送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凡通过该平台办理户籍迁移的,均使用电子凭证办理业务,群众要求线下办理的,仍继续沿用原有户籍迁移工作流程予以办理。针对网上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的,派出所接到平台推送的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料审查,符合查询条件的,立即开展信息核查并按期予以书面答复,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反馈“宁警通”平台。(记者 杨迪)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删稿流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版权声明:财会信报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701 蒙ICP备20001920号-1 

Copyright © 2016-2020 财会信报 All Rights Reserved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10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