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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确基本建成法治乡村时间表

时间:2020-11-02 10:35:54 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天津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包括六大项23小项工作任务,为法治乡村建设指明方向。

  《方案》明确天津分步骤分阶段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天津实际、全社会合力推进、基层群众满意的法治乡村建设格局,努力实现涉农法规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法治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到2035年,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方案》提出,坚持与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确定重点任务,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加强支持保障,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要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要加强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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