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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风险防控监督工作同步展开

时间:2020-10-31 09:48:24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黑龙江监管局在对地方金控集团和投融资性质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积极探索同步开展风险防控监督。以防控风险为核心目标,将与风险相关的业务行为全面纳入监督视野,提升监督层次,扩大监督成效。

  一、抓住一个重点

  紧紧抓住风险防控这个重点,一是重点标注。监督内容不仅限于行为的合规性和损失结果的现实性,只要相关经济行为和业务存在风险因素且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就必须将其标注为风险点并研判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方案既要分析还原经济业务行为的具体过程,了解其实质目的和背后的利益诉求,又要熟悉风险发生、传导的背景、环境和制度基础,从而找到防范化解风险途径。二是警惕和发现可能存在的全局性、整体性、系统性风险,为风险防范化解和政策制度调整提供依据和参考。地方投融资性质企业,大多都深度参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和化解过程。抓住地方融资性质企业,就抓住了风险流动中心,向上可追溯监督地方隐性债务、或有债务风险,向下可延伸监督金融机构风险、系统风险,左右可关注相关利益主体风险和会计评估机构执业质量风险,可全方位多角度防范控制,做到事半功倍。

  二、综合两种监督

  财政监督和会计评估监督两种监督关系密切,需要综合运用。一是从对象上看,财政和企业会计管理是国家经济生活当中最底层、最基础同时也是最关键、最具影响力的行为活动。将财政和会计两个对象综合起来进行整体性监督评价,在规范行为、解决问题的同时,提升财政信息和会计信息的确定性和可靠性,为国家和社会各相关主体的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本身就是在防范化解公共风险。二是从内容上看,在检查中综合两种监督,既要检查相关的政府管理目标是否达到、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操作方法和流程是否合乎要求,又要考察管理主体是否正确,是否正确核算,是否在对外提供和公开的资料中如实披露反映。

  三、检查三类问题

  在检查监督过程中,面对某一经济业务和行为,要同步检查判断其是否存在合法合规性问题、核算正确性问题和风险防控问题。一是以合规合法性为基础,检查研判企业和相关主体的各项经济业务行为目的、实质和风险状况。二是检查经济业务行为相对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偏离;企业会计信息相对经济业务行为目的、实质和风险状况是否存在偏离。判断两种偏离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影响,研究其背后风险发生、转移和传导过程。三是将业务行为、会计信息和风险三者综合起来,梳理出企业的真实目的和行为规律,寻找可能遗漏的行为违规、会计失真和风险疏忽的线索,反过来推动检查进一步深入。

  四、关注四类主体

  企业、政府、中介机构以及利益相关者四方面主体的在行为逻辑上和利益上高度相关,风险关系密切,需要同时关注。对企业要关注其经营和投融资业务当中的财务风险,关注其行为因不合法律法规导致的追责处罚风险,关注其法人人格是否健全,是否为关联方控制丧失风险防控能力,是否故意掩饰问题以虚假信息欺瞒投资者、债务人和监管方,扩大和转移风险。对政府要关注其是否因违反相关制度和法律而面临处罚和失信,是否为掩盖问题、提升政绩扩大、延后或隐藏风险,是否为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转嫁风险;对中介机构关注其行为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是否能够符合专业水准,坚持职业操守,及时发现和揭示风险;对股东、债务人等利益相关者,关注其是否为自身利益强迫企业作出不利行为和风险性行为,是否为自身利益和业绩掩饰企业风险,怠于采取发现、揭露、隔离和分散风险的必要措施,进而受到影响,放大并扩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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