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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等提供保险保障

时间:2024-04-29 14:34:49 来源:财会信报

  本报记者刘哲 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明确,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

  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总的来看,在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气候保险,加大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的风险保障力度;持续推进绿色装备、材料以及软件等相关科技保险创新,为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使用运维等各环节提供风险保障;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等。

  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方面,《意见》要求,探索建立绿色投资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优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绿色投资的内部资源投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配置,提高绿色产业投资力度等。

  在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方面,《意见》聚焦保险机构,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风控能力、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绿色保险业务持续有效开展。

  在工作保障方面,《意见》指出,要逐步优化绿色保险偿付能力计算规则。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加强对保险资金绿色投资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优化和完善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建立绿色投资统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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