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省办理时间降低交易成本 房产“带押过户”优势明显
本报记者秦铭明 近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做出全面部署。
在传统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抵押贷款的房产办理转移过户,需要卖方提前结清贷款,解除原有抵押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新的买方将房子再次抵押后,才可以获得银行贷款,整个流程通常需要较长时间。同时,卖方如无法结清贷款,需要借助外部资金“过桥”,通常会被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而“带押过户”政策的施行,将支持房屋买卖双方并行办理,较大程度缩减了交易时间。
两部门明确,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以“三个拓展”全面推进“带押过户”: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最终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
两部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尤其是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带押过户”,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带押过户”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能够保障买卖双方及银行权益,获得了企业和群众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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