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2022-10-13 14:09:21
来源: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
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有关规定,为依法处置不良资产,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与内蒙古丰川绿色农产品加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41笔债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依法转让给内蒙古丰川绿色农产品加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展期协议、还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从权利也依法转让给内蒙古丰川绿色农产品加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现以公告通知与本公告清单中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公告数据截止日期:2022年8月20日。
自公告日起,请上述41笔债权的债务人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内蒙古丰川绿色农产品加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丰川绿色农产品加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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