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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等,5家银行共被罚1541万

时间:2021-08-22 15:39:59 来源:中新经纬

  央行日前公布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共计1541万元。

  8月20日,央行网站连发多张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因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600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王晓明、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陈卫敏、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赵珊、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区铭兰、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部存款与结算处副处长徐晔凯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8万元、8万元、8万元、8万元。

  此外,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388万元。

  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62万元。时任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和控制部操作风险管理团队经理、资深综合管理顾问沈奕栋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同样因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486万元。

  同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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