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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安徽凤阳农商行和西乌珠穆沁农商行被处罚

时间:2021-03-26 09:07:24 来源:新华融媒看财经

  3月23日,滁州银保监分局和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这一违法违规事项分别向安徽凤阳农商行和西乌珠穆沁农商行开出罚单。

  具体来看,西乌珠穆沁农村商业银行因发放重大关联交易贷款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代为履职超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性规则等多项违法违规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被予以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30万元罚款。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违反《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被处罚款40万元。

  相关责任人刘平因时任凤阳农商行副行长、授信管理委员会主任,对该行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处罚款5万元。

  记者就此次被罚相关事宜分别致电两家银行,但截至记者出稿前,均未得到回复。

  据记者统计,2021年银保监会就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或审批程序不合格等违规事项对银行和相关负责人共下发9张罚单,被罚银行除上述两家农商行外,还包括南昌农商行、山西宁武农商行、宜宾农商行、黑龙江安达农商行等共计六家农商行和一家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9张罚单处罚金额累计255万元。

  1月13日,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30万元。

  1月15日,山西宁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不合规、向内部人发放贷款的利率优于其他人贷款利率,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忻州银保监分局对该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相关责任人邢治宇和武变青予以警告。

  1月20日,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流于形式、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行合并罚款40万元。

  2月22日,黑龙江安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35万元。相关责任人徐丽虹对该行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3月11日,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及理事会批准、未经核准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理事职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性规则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被处罚款30万元。

  (记者 李娜 实习记者 王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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