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灾保险为农民生产提供有效风险保障
山东是粮食生产大省,2019年山东省粮食总产达到535.7亿千克,比上年增加3.7亿千克;全省多种形式土地规模化经营率达到58.7%。随着粮食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种粮规模化经营主体越来越多,与普通农户相比,对风险保障的需求更高,亟需专属的农业保险产品。为创新农业救灾机制,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2017年山东省在20个产粮大县启动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2019年扩大到50个,占全国试点数量的十分之一。
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主要面向产粮大县的种粮大户提供更高额度的保险产品,更好地化解粮食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风险集聚,调动种植大户种粮积极性。试点品种包括小麦、玉米、水稻三个粮食作物,主要对象包括普通农户和单个品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3.33公顷(50亩)(含)以上的大户(含种粮家庭农场,不含合作社)。与普通农户保险相比,种植大户保险将土地成本等纳入了保障范围,小麦、玉米、水稻每0.07公顷(1亩)的保险金额分别达到了900元、850元、1100元,保额是普通保险的2倍。在保险责任上,将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和病虫草鼠害等全面纳入风险保障范围。根据灾害的不同特点,设置了启动赔付的损失率,使之更加符合生产情况。例如,其中洪水、内涝、风灾、雹灾、热害、冷害等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乡镇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按实际发生面积。
山东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省级建立农业、财政、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作机制,试点县政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大力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大户政策宣传全覆盖,通过种植大户专题动员会议、村村通广播、明白纸等形式,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及时传达到基层农户,试点县出台配套措施,鼓励种植大户参保,种粮大户的投保积极性普遍很高。平原县等财政对投保大灾保险的合作社农户自缴保费部分给予50%的保费补贴。各地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按照“五公开”、“三到户”要求,在社区(村)“政务公开栏”或互联网中将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全部留存影像资料,确保运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灾害发生后,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督促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协调农技专家指导农民群众积极抗灾施救,减少损失,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实地勘查评损,核定受损数量。济南市济阳区、商河县等试点县以村为单位出具受损报告,对13.33公顷以上种植大户进行单独查勘,部分村庄留存影像资料,承保规范,查勘到位,理赔迅速。
经过三年多的实施,山东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基本满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风险保障,种植大户积极性高涨,对保险金额标准满意度较高,受灾赔付情况符合种植大户的心理预期,为粮食规模化生产和经营提供了充足的风险保障。
2019年,受“利奇马”台风影响,沂南县投保农户遭受严重损失,种植大户吕昌坤受灾面积18.7余公顷,赔款14.18万元;种植大户王占友受灾面积6.67余公顷,赔款5.12万元,农业大灾保险风险保障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受到投保农户的高度认可。2020年,莒县刘官庄镇种植大户王元良种植了59.53公顷小麦,一场突如其来的倒春寒让部分小麦受损严重,保险公司迅速查勘,核定20余公顷小麦受损,第一时间赔付7.8万元保险理赔款,王元良高兴地说,明年还要继续投保。
据统计,山东省试点县三大粮食作物大灾保险累计投保面积超过533.33万公顷,为1200多万(次)农户和2.4万(次)种植大户提供了风险保障,累计赔款超过10亿元,为粮食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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