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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为民而行 强化履职 东检行政在路上

时间:2024-07-19 11:14:23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各项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

  数据赋能,运用数字检察思维引领监督新路径

  该院联动法院等各个单位,融合院内各个部门数据,向大数据借力,分析研判,推进大数据监督模型建设应用,及时跟进各项优秀监督模型办理案件。该院根据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类案监督模型发现线索30余条,办理案件1件;服刑人员社保缴纳模型发现线索21条,办理案件2件。根据赤峰婚姻登记监督大数据模型发现线索10余条,办理案件1件。以“业务数据化”为基础,实现“数据业务化”,以“数字革命”助推东胜区检察工作现代化行稳致远。

  能动履职,以最优方式实现最好办案效果

  对群体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至今,该院已化解行政争议10余件,院领导公开主持6件,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就争议问题及解决方案定期向地方人大报告工作,如2023年,该院在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因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后,行政处罚系列案件的议案建议应从立法完善、强化监督、增强协作、机制健全、加强宣传等方面予以完善立法。对于疑难复杂问题,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邀请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方式群策群力,开拓视野,推动问题快速解决。

  依法护航市场主体权益,积极开展专项活动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加强沟通,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办理的和正在办理的侵犯人身权利类行政执法案件,根据案件类型,按比例筛选部分案件进行审查。现已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制发纠正违法行为检察建议6件。其中,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对杨某、李某某、康某、杨某某行政处罚案该局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该院结合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适当的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了司法机关的主观能动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内外联动,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对外,加强双联动协作机制。2020年,该院与东胜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1次,并会签了《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试行)》、《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两份文件。2022年4月,该院与东胜区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检司合力为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提供司法支持。2023年,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同时,与人大、妇联签订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相关机制。2024年,该院与鄂尔多斯戒毒所签订《鄂尔多斯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机制。

  对内,落实“三查融合”机制,实施一体化办案,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签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刑检察线索移送 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凝聚内外联动合力,突破信息壁垒,不断释放监督效能,促进线索提质增量,全方位开展多领域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质效。

  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行政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引领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常态化组织检察人员开展行政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以“周学习、月讨论、季点评、半年总结、年度评比”的形式,大力提升检察人员的办案水平,“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建立“传帮带”关系,探索创新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机制。定期邀请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行政机关业务骨干讲授专业知识,巧借“外脑”提升检察履职能力。2023年,该院行政部门3名员额检察官受聘为鄂尔多斯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2023年,1名检察官被评为平安东胜政法忠诚卫士;1名书记员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书记员”称号;该院第四检察部也被评为东胜区“最美巾帼奋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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