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下达4.1亿元专项资金 惠及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时间:2026-05-01 09:29:22
来源:财会信报
本报记者王磊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积极落实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积极筹措调度资金,2026年以来已累计下达专项资金4.1亿元,专项用于为全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这一举措将为当地失能老年人筑牢养老服务保障底线。
这一举措不仅有效缓解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照护压力与经济负担,更通过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激活养老服务市场内生动力,推动辽宁省养老服务业提质升级,进一步完善当地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提升群众幸福感。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凡经统一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居住地为辽宁省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通过“民政通”平台申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最高标准为每月800元。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精准发放,抵扣比例为50%,便捷高效惠及目标群体。
该补贴的服务范围涵盖居家、社区、机构三大养老场景,既包含助餐、助浴等基础养老服务,也涵盖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专业化服务,可全面满足失能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据记者了解,辽宁省财政厅将联合省民政厅,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全流程监管,定期调度各市资金支出进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地见效,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守护全省失能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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