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本报记者秦铭明 据商务部12月14日消息,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协作,推动相关举措落地生效,更大力度支持惠民生和提振消费。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3方面11条政策措施。一是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推动地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和分工协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健全沟通合作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等合力,细化落实具体实施细则,共同打好政策“组合拳”。
二是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升级商品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助力消费帮扶五大重点领域,优化金融产品服务,推动供需两端强化对接,提高对商品和服务消费的适配性,因地制宜推动新型消费发展,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落实落细各项金融支持举措。
三是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鼓励发挥“政金企”扩消费合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促消费活动和信息共享,做好精准对接服务,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红利,更好满足相关经营主体和消费者需求。
《通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向地方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深入了解情况,梳理总结37个地方商务主管部门、6家代表性金融机构提振消费的经验做法,分析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堵点卡点,针对性提出政策举措。
《通知》鼓励强化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统筹谋划存量和增量政策举措,发挥多种政策组合效应,凝聚更大工作合力。同时,鼓励地方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支持举措,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和复制推广。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协作,推动相关举措落地生效,更大力度支持惠民生和提振消费,为“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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