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条针对性措施释放潜力 恢复和扩大消费
本报记者秦铭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国务院同意,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方、各部门,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据李春临介绍,《措施》围绕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针对性举措,力求长短兼顾、务实有效。
具体来看,在稳定大宗消费方面,《措施》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
在扩大服务消费方面,《措施》明确,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
在促进农村消费方面,《措施》明确,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
在完善消费设施方面,《措施》提出,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措施》还提出,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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