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自贸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时间:2023-07-03 15:17:38
来源:财会信报
本报记者秦铭明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若干措施》将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为更高水平开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据介绍,《若干措施》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试点措施和风险防控举措。
具体来看,一是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二是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三是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四是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五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六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是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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