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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加力支持农村综合性改革

时间:2023-05-15 11:18:36 来源:财会信报

  本报记者秦铭明 近日,财政部发文明确,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简称“试点”)。

  财政部于2017年启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在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等6个省份率先开展。2021年,北京、河北、内蒙古等18个省(区、市)在总结前期试点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南皮县、山西省介休市等13个县(市、区)。

  财政部明确,做好今年试点工作,要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

  今年试点的重点任务聚焦在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发展、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治理四大机制创新上。比如,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试点要求着力创新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同时,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农旅融合。在数字乡村发展方面,要求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北斗终端、多光谱、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产品深度融合应用。

  在乡村人才振兴方面,试点要求重点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产业发展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社会人才参与试点建设。在乡村治理方面,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效运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发挥一事一议机制作用,调动农民参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能和农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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