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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金融因催收等4项违规遭银保监通报,回应:已基本完成整改

时间:2020-10-23 09:13:24 来源:新华融媒

  10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下称《通报》)指出,招联金融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4大问题,其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各机构引起警示。

  据了解,此次为招联金融首次受到监管通报。对此,招联金融方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于此次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深度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整改工作。"招联金融方面称,截止目前,该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并不断将整改向深入推进。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业务稳定,发展状况良好。

  招联金融2015年3月开业至今已经营5年多,有别于传统线下的消金模式,招联金融走的是纯线上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这一新赛道的选择让招联金融迅速扩张,近两年常居行业业绩榜单前三。最新财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招联金融实现营收60.23亿元,同比增加30.76%;净利润5.78亿元,在披露财报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仍居于首位,但同比减少18.56%。这也是招联金融净利润首次出现下滑。

  行业人士指出,消金公司业绩增长放缓,以及监管近期下发的多份文件,均说明消费金融行业经过前几年的野蛮生长后,已进入强监管时期,合规发展成为下一阶段主基调。招联金融方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把此次监管检查做为强化提升消保工作的新起点,将消保和合规落实在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

  涉营销、催收等4大问题

  《通报》指出,招联金融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情况。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招联金融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2018年以来,该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招联金融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的管控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一是准入审核不严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占有情况等。二是合作规模控制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2日即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三是对风险事件预警分级不审慎。该公司在前述上海某公司状况未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调低预警级别。

  《通报》还提及招联金融在催收方面存在的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进行电话催收,对客户造成骚扰;向客户刘某工作单位拨打电话,告知其同事关于刘某的逾期信息。二是对委外催收机构考核不严。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通报》指出,招联金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对招联消费金融公司进行处理。"

  被点名背后的行业现状

  公开信息显示,招联金融由招商银行和中国联通联合成立,2015年3月正式开业。通过多次增资,招联金融注册资本已由初始20亿元增加至38.69亿元。

  搭上互联网金融风口的线上展业模式,加上正是行业红利期,招联金融开业的第二年就顺利实现盈利。财报数据显示,2016至2019年,招联消费金融分别实现营收15.3亿元、41.63亿元、69.56亿元、107.4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4亿元、11.89亿元、12.53亿元、14.66亿元。其中2017年招联金融净利润增速将近达300%。

  据中国联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0年上半年底招联金融总资产为920.76亿元,较年初的926.966亿元减少6.205亿元。上半年实现营收60.23亿元,同比增加30.76%;实现净利润5.78亿元,同比减少18.56%。

  对比往期数据可以看出,这是招联金融净利润首次出现下滑。不过,从今年上半年的行业整体情况看,在披露财报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招联金融净利润仍排名第一。实际上,2020年上半年消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并不乐观。据不完全统计,已公布半年报的15家消金公司中,共有9家消金公司总资产规模相较于去年年底出现了下降,下降幅度从0.67%到8.55%不等。

  业内普遍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的业绩下滑与疫情有关,也标志行业发展进入转折点,靠扩张再难形成良好的资产收益循环。"从2010年第一家持牌消金公司成立,到现在也不过10个年头。说到底消费金融行业在我国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行业。在行业发展前期公司基数较小规模增速较快,随着行业越发规范加上监管对利率红线的设定,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利差在缩小,可以看到近两年几乎所有消金公司的增速都在放缓。"一位消金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今年的疫情更是直接冲击了包括消费金融公司等在内的整个消费信贷市场。"一方面展业受限,交易量出现萎缩,各公司也主动收缩风险敞口,消金机构减收;另一方面各类催收工作开展受阻,逃废债现象有所上升,坏账风险激增。"疫情重创,消费金融快速扩张的模式留下的风险隐患加速显现。

  有消金从业者感叹,今年是消费金融行业史上最难的一年。招联金融方面表示,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发展面临复合型专业人才储备、资本实力、融资渠道、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严峻挑战。数据显示,招联金融2016年、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4.3亿元、19.67亿元、42.33亿元、30.0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2%、1.24%、1.93%和2.08%,呈现明显攀升趋势。

  监管也在让消费金融此前狂奔的步子慢下来。记者看到,近期银保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对消费金融业务中的助贷模式进行了规范。专家指出,《办法》的适用范畴不仅包括了商业银行,还包括了消金公司。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应当顺应要求,及早准备,认真自查,在贷款业务流程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对不符合要求的环节加快整改,同时加快产品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在贷款合作管理上,应对存量合作机构进行梳理,完善合作机构管理政策,建立统一的准入标准和程序,实行名单制管理。

  本次银保监会对招联金融的点名更像是监管的再一次表态。《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融资收费新规"(银保监发〔2020〕18号),在营销宣传、收费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开展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丰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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